2021年12月19日下午,由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立案侦查的涉嫌强制猥亵犯罪嫌疑人倪某走出盐城市看守所。在失去人身自由八天后,倪某重获自由。
该案犯罪嫌疑人倪某于2021年12月11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涉嫌的罪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罪。
2021年12月15日上午,犯罪嫌疑人倪某的家人委托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刑事团队律师姜烨、赵桂玉博士担任倪某的辩护人。当天下午,姜烨律师就前往盐城市看守所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倪某,对案情有了初步的了解。
2021年12月16日,大直刑辩团队姜烨、赵桂玉律师依法向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申请对犯罪嫌疑人倪某,并提出了四点取候审意见。
2021年12月19日下午,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倪某取保候审。
该案目前仍在侦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