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6日上午,受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的指派,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破产管理人团队承接的江苏宝丽斯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召开。
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破产管理人团队派出戚宏伟律师向大会作出了《破产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提请债权人会议审查债权的报告》、《公司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的报告》、《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报告》,得到了与会债权人的高度好评。
会议通过了我所破产管理人团队制定的《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非现场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江苏宝丽斯新材料有限公司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江苏宝丽斯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江苏宝丽斯新材料有限公司追缴股东出资方案》五个文件。
江苏宝丽斯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是江苏大直律事务所破产管理人承担的第16个破产清算案件。
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通过大量的案例的操作,形成了一套成熟的标准化操作规程,这样一支专业破产管理人团队,在助力各类市场主体退出市场的过程中,不断提高专业能力,推动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高质量的发展。